CNAS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精选优质材料
发布时间:2024-09-19 16:27:06 浏览次数:3 公司名称:[百色]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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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电议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CMA及CNAS |
服务目标 | 短期一次性取证 |
咨询方式 | 现场+远程 |
咨询地区 | 全国 |
咨询范围 | CMA及CNAS指导 |
38. 未加盖CNAS认可标识的报告中出现了未认可的标准,且未加以说明,或报告未经过CNAS认可的授权签字人签字而签发,是否构成不符合项?
答:分情况而定。如果报告中声称获得了CNAS认可,而未获认可项目未注明或签发报告的人员未获认可,则构成不符合。如果报告中出没有声称获得认可,则不构成不符合。
39. 有被评审方为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资格,仅申请1-2个商品,而又涉及的次要、简单的理化项目,接受对其评审是否恰当?
答:按照CNAS-EL-01中对CNAS-RL01中对检测/校准经历要求的解释,如果实验室仅申请次要项目,是不予以认可的。
40. 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里申请认可产品为水,现场了解是生产用水或养殖用水,能否纳入食品范畴来给予推荐认可。
答: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权限是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组现场评审时仅对经认监委受理的申请书中申请的能力是否具备进行确认。相关情况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41. 建议对标准变更申报定个时间规定,如有一新标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有的实验室(包括检查机构)在实施之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了标准变更申报,但有的实验室却在半年或一年后(或更长时间)才进行标准变更申报。(目的是在开具不符合项或不予确认时有个可操作的依据。笼统规定“及时申报”有时不符实际情况)
答: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认可变更的要求”中规定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发生包括标准变更在内的一系列变更,应立即通知CNAS。“立即”的含义是应在一个月内申报。在目前正在修订的RL01中已明确具体时限。
42. 标准变更申请已提交CNAS后,如检测方法无实质性变化,可否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后继续使用CNAS标识?
答:不可以。必须经CNAS认可后,才可在检测报告上使用认可标识。
43. 等同采用国外标准的需要中外标准分别认可吗?
答:必须按照中外标准分别认可。 CNAS实验室认可
评审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
(3)针对不同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文件或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以发文修订的最终版本为准)。
2.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文件和管理体系文件: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手册;
(3)检验检测机构的程序文件;
(4)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文件;
(5)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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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品质、专业、诚信、热忱”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满足客户全方位需求的准确、方便、迅捷、可靠的 CMA申请企业。公司特别注重高科技研发团队的的建设,凝聚了一支多年从事 CMA申请方面的研发和产品工程师,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同时公司也建立了拥有丰富项目实施经验和技术过硬的售前、售后服务队伍,可以为用户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
1. 关于内部校准
如对 小容量玻璃量器的校准:检测实验室派出相应人员经省(直辖市)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授权;技术监督局对内部校准使用的标准器进行了计量检定,对环境条件进行了考查,后对该实验室依据JJG***标准进行小容量玻璃量器内部校准进行了建标授权。象这种情况能否认可其对小容量玻璃量器的内部校准能力。
答:对内部校准能力的确认,要按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的规定,由相应校准评审员进行现场确认。未经校准评审员确认的内部校准,不能确认其相应的检测能力。建标不能作为内部校准能力的确认,因为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也都通过了建标考核,同样要通过现场评审才能认可其校准能力。
2. 实验室内部校准问题:实验室建了标,如何处理,组长处理方式不一。
答:①实验室即使建标,在现场评审时仍应评审其内部校准的能力。②CNAS项目主管、评审组都应严格执行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现场评审时派相应校准评审员评审内部校准能力。
3. 目前,开展内部校准的实验室一是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供应商,二是出于节约经费的考虑。现场评审中,还未见到实验室申请内部校准能力,往往是到现场才发现开展内部校准,但一般评审组里没有校准评审员,实验室也未能按照内部校准的要求开展工作,实验室仅仅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以检测有证标准物质的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来判定仪器设备正常可用。现场评审是不知如何把握?
答: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中已明确,实验室有内部校准但未提前申报,现场评审时发现,评审组中没有相应校准人员时,使用依靠内部校准实现量值溯源的仪器设备检测的相应参数不予认可。
4. 监督评审中发现检测实验室有内部校准活动,依据 发布的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校准人员经实验室自行培训考核合格,参考标准及辅助设备送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实验室有校准记录(有不确定度息)或检定记录(有合格结果),记录格式内容符合规范或规程要求,涉及到内部校准项目,能否予以维持认可?
答:按照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监督评审时应覆盖内部校准,如果项目主管没有派相应校准评审员,具体情况可与项目主管沟通、处理。CNAS实验室认可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